申请陕西中医药大学网站、应用系统、IP地址、域名以及其他业务的二级部门,请登录OA系统按流程进行申请;填写相关内容后按照从上到下顺序报批,由各级领导签署审核意见;
申请须知:
1.申请单位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和陕西中医药大学以及信管处的相关规定。
2.申请单位须承诺不得使用该业务系统从事业务申请范围以外的其他活动。为保证网络安全,服务器IP地址原则上只允许校内访问,若确实因为业务需求需要申请外网访问权限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由信息化建设管理处登记后开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要求,服务器IP地址外网访问权限实行责任人实名制管理,责任人即申请人须承担该服务器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该服务器禁止使用代理等二次接入;服务器责任人和管理员有责任对服务器做好网络信息等安全服务;相关人员变更时,需向信息化建设管理处及时报备。
3.申请单位自行提供安装所需要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中间件等软件软件资源,并承担相应的版权(许可/使用权)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并负责服务器上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使用单位应制订全面的管理办法,认真履行管理义务,妥善保管帐号,承担备案、数据备份、网络安全责任;申请单位若需第三方技术人员对服务器进行操作维护的,需要出具申请单位的介绍信及维护人的身份证。
4.负责人必须由本单位领导担任,技术人员必须由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担任;若人员变动或服务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信息化建设管理处进行备案。
5.申请单位需及时修复和检查网站的各种漏洞和安全隐患,因网站安全问题造成的各种故障影响其它网站或网络系统正常运行时,信息化建设管理处有权暂时关闭该业务。由于网络运营商、设备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服务器无法正常访问或数据丢失,信息化建设管理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6.新业务申请后,需经过我校安全设备检测通过后方可上线(网站建设原则上应纳入学校站群系统统一管理,不允许单独建设)。
二、 应用系统申请需承诺以下内容:
1.申请单位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制度和陕西中医药大学以及信管处的相关规定。
2.申请单位须承诺不得使用该业务系统从事业务申请范围以外的其他活动。为保证网络安全,服务器IP地址原则上只允许校内访问,若确实因为业务需求需要申请外网访问权限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同意后,由信息化建设管理处登记后开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要求,服务器IP地址外网访问权限实行责任人实名制管理,责任人即申请人须承担该服务器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该服务器禁止使用代理等二次接入;服务器责任人和管理员有责任对服务器做好网络信息等安全服务;相关人员变更时,需向信息化建设管理处及时报备。
3.申请单位自行提供安装所需要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中间件等软件软件资源,并承担相应的版权(许可/使用权)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并负责服务器上数据的完整性和保密性。使用单位应制订全面的管理办法,认真履行管理义务,妥善保管帐号,承担备案、数据备份、网络安全责任;申请单位若需第三方技术人员对服务器进行操作维护的,需要出具申请单位的介绍信及维护人的身份证。
4.负责人必须由本单位领导担任,技术人员必须由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担任;若人员变动或服务变更,应及时书面告知信息化建设管理处进行备案。
5.申请单位需及时修复和检查应用系统的各种漏洞和安全隐患,因应用系统安全问题造成的各种故障影响其它网站或网络系统正常运行时,信息化建设管理处有权暂时关闭该业务。由于网络运营商、设备故障等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服务器无法正常访问或数据丢失,信息化建设管理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6.新业务申请后,需经过我校安全设备检测通过后方可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