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及《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我校网络教学和在线课程的发展,积极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力度,全方位丰富学习资源。学校现大力鼓励教师录制在线开放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制课程分两种:
(一)正常理论课程在线视频录制。用于混合教学等教学改革,全面支持清华教育在线学习平台。还可用于继续教育在线学习。
(二)公共通识课程,不限于我校教学计划内的课程,课程应具有一定展示度,可扩展学生知识面。可用于向外校推广,用于学生公共通识教育。
二、录制课程费用
(一)录制课程所有的费用由学校支付。
(二)为鼓励教师录课,所有参与录课的教师按课时费标准支付劳务费。
三、录制课程的奖励
(一)可按课时费标准获得相应的劳务费。
(二)所有录制得课程,教师可自用于混合教学等教学改革项目,也可申报各类奖励或荣誉(校外奖励或荣誉,获奖人单位应为陕西中医药大学)。
(三)对于优质课程,学校大力推荐申报教育部在线开放课程认定。
(四)学校不定期评选校级优秀在线开放课程,获奖者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三、录制课程的版权等
(一)版权归属陕西中医药大学所有,主讲教师可在校内教学、课改、教改中使用。
(二)陕西中医药大学在与学校合作的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以及我校在线开放课程网站“医学堂”推广。免费共享的课程,教师不得索要费用;涉及外校收费引入的课程,教师可获得70%的分成。
四、课程录制的程序
(一)联系在线开放课程录制,须遵守《陕西中医药大学录播教室、微课录播室授课规范》。
(二)填写《在线开放课程录制计划》,需要添加字幕的应提前准备好讲稿电子版,联系信息化建设管理处教育技术科。
(三)信息化处教育技术科和微课慕课工作室工作人员与主讲教师商定课案细节,落实录课具体方案,做好录课准备工作。
(四)按照时间和地点安排录课。
五、录课地点
我校微课慕课工作室已经建设。普通课程在我校微课录播室录制;有特殊要求的课程,可在电视台演播室录制。后期制作统一由我校微课慕课工作室完成。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029-38185255
联系地址:三号教学楼3112室
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教务处
2017年9月12日